近来,谁该担责辽宁沈阳一段“车辆行进中被下水井盖击中”的天降画面在网络撒播。据车主行车记载仪视频显现,井盖路面上的砸穿车辆都在行进中,左边相邻车道前车车轮碾过一处井盖,行进井盖瞬间崩飞 ,车辆以极快的挡风速度翻转砸向其主驾驭位方向,随即行车记载仪视界黑了一块 。玻璃现场相片显现 ,谁该担责车辆被砸中后停在了该路口,天降井盖斜插在挡风玻璃上 。井盖
此事引发网友对事端职责区分展开讨论 。砸穿有人以为前车有必定职责;也有人以为当地市政应该承当相应职责 。行进天降井盖砸穿行进车辆挡风玻璃 ,车辆职责怎么区分?挡风前车驾驭员碾轧井盖行为是否要承当必定职责?从法令层面来看 ,井盖的处理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被砸车主该怎么有用维权?有哪些救助途径?
本期【你问我答】 ,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苗三军律师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天降井盖砸穿行进车辆挡风玻璃,前车驾驭员碾轧井盖行为是否要承当必定职责 ?
答: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则 ,驾驭员行进时需调查路况、安全驾驭。若前车驾驭员严格恪守交通规则,既没有超速、违规变道等行为,且井盖外观无显着反常 ,其碾轧井盖归于正常通行操作 ,一般无需担责 。在该事情中 ,若前车以规则速度正常行进 ,并未对井盖进行暴力冲击 ,一般不承当职责。
若前车存在超速、超载、未及时发觉井盖反常或明知存在安全危险仍强行碾轧等差错行为 ,或许被确认存在差错 ,或许会承当相应职责。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机动车驾驭人应当恪守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的规则 ,依照操作标准安全驾驭 、文明驾驭”。基于此,前车若存在超速等差错行为 ,其行为与井盖砸向后车具有法令上的因果关系,则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则承当相应侵权职责。
关于详细职责份额区分问题 ,交管部分或许会归纳行车轨道 、车速判定、路面监控等专业技术依据 ,剖析前车行进轨道、速度、是否违背交通规则,以及是否尽到合理留意职责后确认 ,或许会依照必定的差错份额来分管职责。
问 :从法令层面来看 ,井盖的处理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则,“窨井等地下设备形成别人危害 ,处理人不能证明尽到处理职责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依据该规则 ,地下设备危害职责的归责准则为差错推定准则 ,即危害发生后,应由处理人证明其已尽到处理职责,不然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该事情中,若处理方无法供给充沛依据证明井盖是因为不可抗力或突发反常外力(如前车超速 、超重碾轧)才反常弹起 ,则推定井盖飞起是因为其处理存在缺点,如井盖未固定好 ,或许没有及时批改松动危险 ,需承当侵权职责。
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路途交通事端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20批改)第七条也清晰 ,路途处理者不能证明已尽到整理、防护 、警示职责的,应当承当相应补偿职责。若井盖飞起是因为处理存在缺点 ,如井盖未固定好 、未及时批改,或路途保护不到位 ,且处理人无法举证已实行定时巡查职责,及时批改井盖松动等危险,就得承当补偿职责 ,且承当首要职责的或许性较大;若井盖之前状况无缺